2025年1月6日至11日,依据《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方案》《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质量检查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,结合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署要求,国家林草局产业发展规划院派出检查组赴凉山州冕宁县、盐源县、攀枝花市盐边县,随机抽取并检查了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承担的10个森林样地、草原样地与湿地样地。检查组按照相关规程规范检查了样地复位、周界测设、样木复位、每木检尺、树高测量、因子调查、固定标识、桩点定位等情况,一致判定10个样地均达到合格等次以上,其中14219等5个样地判定为“优秀等次”。
检查组高度认可我院样地监测工作质量和工作作风,样地调查专业严谨,从样地布设到数据采集各环节均严格依规执行,为全国生态综合监测提供了可靠数据支撑,同时对我院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。
省林草规划院、我院院领导及工组相关同志陪同并参与现场检查。检查起期间,凉山州林草局、攀枝花市林业局、冕宁县林草局、盐源县林草局与盐边县林业局给予了国检工作大力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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